全校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根据国务院放假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课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课上班。
学校不统一安排补课,本科生如需补课,请联系本科生院;研究生如需补课,公共课请开课单位与研究生院联系,专业课请任课教师联系开课单位。
二、相关要求
严格执行师生医务员工离开校区驻地请销假制度,掌握师生医务员工动态,提醒注意旅途交通、财产及食品卫生安全。各单位假期前要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假期要加强巡查,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假期餐厅、教室、实验室、体育场馆、图书馆、超市、快递、就医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值班值守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办法,校领导坚持在岗带班,学校总值班室(应急工作办公室)安排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各1人24小时在岗值班,各二级单位安排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各1人白天在岗值班,夜间听班。校园公共安全、后勤服务保障、学生管理、实验室管理、网络信息服务保障等重要领域管理部门安排充足力量在岗值班。假期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响应、妥善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各二级单位于9月13日17:30前,通过“数据中心-数据服务-节假日信息”上报假期值班人员信息。上级如有新的值班要求另行通知。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