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申请人: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5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的申请人及时准备。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1. 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三、申请人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优青(海外)项目不计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要求限制,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其他类型项目。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拟引进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学校签订意向性合同(详见附件2),已入校的申请人可使用正式工作合同。请于2025年3月3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要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已有该项目申报系统账号的申请人无需开通新账号,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各二级单位人事秘书将有意向申报优青(海外)项目的人员名单于3月4日前进行汇总(详见附件1),汇总表请发至邮箱hwyq@sdu.edu.cn邮件同时抄送rcb@sdu.edu.cn,学校将统一为项目申报人开通申报账号。后续如有新申请人账号开通需求,请各单位继续按以上方式统一提交信息。
2.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申报人和用人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填写详细的身份证号、护照号和工作履历信息,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请申请人于2025年4月8日8点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学校,由学校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信息系统变化,如有其他申报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各单位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借助此次申报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延揽人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同时要加强对推荐人选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考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报告,报告需单位党政负责人双签、加盖党委公章。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项目申报组织、论证和初审工作,采取主动措施、多种形式邀请专家进行指导,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请各单位审核并汇总本单位申报人选情况,填写2025年度优青(海外)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请各有关单位人事秘书于3月15日前,将报告和汇总表(附件3)交至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明德楼B508,同时将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送rcb@sdu.edu.cn。
3.关于意向性合同加盖学校公章的说明:请申请人个人签字、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交至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师生服务大厅1号窗口办理。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齐鲁医学院可集中邮寄或前来办理。
4.请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认真的形式审查,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严把项目质量关。
5.本年度优青(海外)项目申报由人事部(人才办)和科研院共同负责,合同、待遇等政策性问题请咨询人事部(人才办),项目申报相关问题请咨询科研院,人事部(人才办)和科研院协同为申请人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五、联系方式
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边莘茹、李威
联系电话:0531-88365747
邮箱:rcb@sdu.edu.cn
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508室
科研院国家自然基金部联系人:孙婕、梁宗磊
联系电话:0531-88369277
邮箱:hwyq@sdu.edu.cn
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406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六、相关链接
项目申请信息系统链接
https://grants.nsfc.gov.cn/
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2月28日